遇到流浪狗,你会怎么办?被狗袭击,你会怎么办?广州市禁止饲养的犬只有哪些?……
近日国内出现恶犬伤人事件,成为人们关注和热议的焦点。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巡城采访看到,市内公园、餐厅、酒店、博物馆等场所,都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对于居民小区,有物业公司要求狗主为犬只拴上犬绳,否则将视为流浪犬只禁止进入小区。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市民如有发现流浪犬只,都可以告知公安部门处理。广州市也发布了通告,明确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品种,当中具体包括了比特斗牛梗犬 、西藏獒犬、罗威纳犬等大型犬只。
一线走访:小区加强犬只管理检查
记者走访发现,国内出现恶犬伤人事件后,不少市民对于路上偶遇的犬只都提高了警惕。10月18日下午,在宝岗大道新凤祥大街,有市民看见迎面而来的狗主在遛狗,虽然狗主为犬只拴上了犬绳,但市民都刻意走开,远远地绕行而过。
“尽管狗只拴上了狗绳,但仍然难保证狗只不会突然发脾气有所异动,而且狗主也未必一定能完全控制自家的犬只。”市民罗小姐说,她是从来不相信“我家的狗狗不会咬人”这种说法的,她认为动物的性情,是人类无法掌握的,因此还是要自我多加警惕,保护好自己。
部分居民小区也加强了对住户养犬的管理。在珠江新城海月路一带,小区保安都对出入小区的住户加强提醒,狗主如果带狗只外出,一定要拴上狗绳。有业主群也在转小区物业发出的通知,要求住户小区内遛狗,必须要拴上犬绳,如果犬只不拴上狗绳,一律按流浪狗处理,赶出小区,甚至棒打。有律师指出,如果狗主人在小区遛狗时没有拴狗绳,而小区物管没有相关劝阻和管理,一旦发生犬只伤人,小区物管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不少住户对于严管拴狗绳表示支持。但也有住户担心,目前狗主带犬只一起搭乘电梯并没有严格规定和禁止,很担心在电梯厢里会遭遇狗只的袭击。住户希望有关部门能出台相关措施,对于犬只搭乘电梯有明确指引。
公园禁止市民游客携带犬只进入
按照《广州市公园条例》,广州市风景名胜公园、历史名园、纪念性公园、儿童公园和动物园都禁止携带犬只或者其他宠物进入。市内公园在接受记者查询时,都明确表示禁止携带犬只和宠物进入。10月18日,记者走访了越秀公园、流花湖公园、珠江公园等多个公园,均未发现有市民携带犬只或者宠物进入公园,公园内也未见有市民游客在遛狗。在越秀公园门口,有保安人员和志愿者值守,如果发现进园市民游客有不合规之处,会拦截劝阻。市民游客在接受采访时也普遍对于公园内的环境安全表示认可和放心。
不过,目前最令公园头疼的是流浪狗和流浪猫。在珠江公园、流花湖公园、越秀公园,记者都看到有流浪猫出没,但记者暂未看到有流浪狗的身影。有市民向记者反映,有流浪狗会在夜晚时分窜入公园范围,并且在园道上出没。
据悉,公园管理方一直重视流浪猫狗问题,并且联合多个部门进行过整治,园方也派出保安人员严防死守。不过,园方也承认,流浪猫狗数量基数大,来去自由,要完全杜绝,暂时还有一定的难度。但园方一定尽其所能,防止流浪猫狗进入公园,保护市民游客安全。
按照《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除专门为犬只提供服务或者开设专门的犬只服务区域外,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一)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和幼儿园;(二)少年宫等少年儿童活动场所;(三)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和体育场馆;(四)餐厅,酒店和食品商店;(五)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和候车室、候机室、候船室;(六)风景区、历史名园、名胜古迹园、纪念性公园和动物园。盲人、肢体重残人士可以分别携带导盲犬只、扶助犬只进入前款所列区域。
遇到流浪狗怎么办?
市民罗先生向记者反映,在路上遇到流浪狗,自己除了会绕行而走,还担心狗只在街上流窜会造成不良后果。“遇到流浪狗,我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罗先生说。
事实上,《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流浪犬只的,可以将犬只送到犬只留验场所或者告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有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居民如果发现流浪犬只,可以告知居委会,也可以即时拨打110报警处理。据悉,公安部门设有犬只留验场所,专门接收、检验和处理弃养、流浪、扣押、没收的犬只。
《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对于违法养犬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劝阻、举报和投诉。公安机关应当公布受理举报、投诉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登记,及时处理,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投诉人。
遇到恶犬攻击,如何自救?
专业训犬师建议:当狗发现你,你同时也发现狗的情况下,首先不要动,狗也不会立刻冲过来,如果你立刻逃走,狗肯定会来追你。我们可以慢慢蹲下来,做一个捡东西的动作,如果地上都没东西可以捡,我们可以拿出自己的钱包或手机,转移狗的视线和目标,当狗被你转移视线跑走后,我们就慢慢离开,与狗保持一定范围,就容易逃走。
广州市禁止饲养的犬只有哪些?
早在2020年,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就发布了《关于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确定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危险犬的标准和品种,包括格斗犬只等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只、有烈性犬血统的混种犬只,以及体型特别巨大的大型犬只。
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品种:
1.比特斗牛梗犬 Pit Bull Terrier
2.斯塔福梗犬 Staffordshire Terrier
3.阿根廷杜高犬 Dogo Argentina
4.巴西非拉狗犬 Fila Braziliero
5.日本土佐犬 Japanese Tosa
6.意大利卡斯罗犬 Cane Corso
7.中亚牧羊犬 Central Asian Shepherd Dog
8.俄罗斯高加索犬 Caucasian Owtcharka
9.西藏獒犬 Tibetan Mastiff
10.意大利扭玻利顿獒犬 Neopolitan Mastiff
11.法国波尔多獒犬 Dogue de Bordeaux
12.牛头獒犬 Bullmastiff
13.罗威纳犬 Rottweiler
14.杜宾犬 Dobermann
15.英国马士提夫犬 Mastiff
16.德国拳师犬 German Boxer
17.秋田犬 Akita
18.比利时牧羊犬 Belgian Shepherd Dog
19.荷兰牧羊犬 Dutch Shepherd Dog
20.德国牧羊犬 German Shepherd Dog
21.法国狼犬 Beauceron Wolfdog
22.捷克猎狼犬 Saarloos Wolfdog
23.川东犬(重庆犬) Chinese Chongqing Dog
24.佛兰德斯牡牛犬 Flanders Cattle Dog
25.牛头梗 Bull Terrier
26.纽芬兰犬 New Found Land
27.爱尔兰猎狼犬 Irish Wolfhound
28.阿富汗猎犬 AfghanHound
29.威玛猎犬 Weimaraner
30.比利时马林诺斯犬 Belgian Malinois
31.苏俄牧羊犬 Borzoi
32.安纳托利亚牧羊犬 Anatolian Shepherd
33.圣伯纳犬 Saint Bernard Dog
34.大白熊犬 Pyrenean Mountain Dog
35.大丹犬 Great Dane
36.中华田园犬(土狗)
37. 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71cm以上的犬只
38. 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烈性犬只。
据悉,该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全杰
图/ 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全杰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影、张佳琪